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戶籍員
公告日 | 114/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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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4 ~ 114/06/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4130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路16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行政相關作業(業務需要職務調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私立大學畢業。 (二)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訓練/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通過英檢或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調整、輪調。 (五)至公告截止日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民國114年06月30日(含)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以線上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取得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新1筆銓敘部函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證照請一併檢附(無則免附)。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恕不通知。 (三)本職缺甄選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上網查詢。 聯絡方式:賴小姐,聯絡電話:04-23393497分機219。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戶籍員
113/11/13~1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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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4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行政相關作業(業務需要職務調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學畢業。 (二)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訓練/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通過英檢或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調整、輪調。 (五)至公告截止日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民國114年06月30日(含)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以線上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取得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新1筆銓敘部函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證照請一併檢附(無則免附)。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恕不通知。 (三)本職缺甄選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上網查詢。 聯絡方式:賴小姐,聯絡電話:04-23393497分機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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