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約僱人員(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6/24
刊登起迄日 114/06/23 ~ 114/07/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職稱 約僱人員(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330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市違章建築查報、拆除業務及廣告物相關業務等事項。 2、其他專案性及交辦案件處理等。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汽、機車駕駛執照。 4、工作經驗:不拘(具備都市計畫、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營建管理相關科系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5、語文能力要求:英文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會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聯絡方式 1、符合徵才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4年7月3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 寄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330號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收。(聯絡人:顏先生,聯絡電話:04-23260525)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最高學歷證書 *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600字以內為限) *其他專業證照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2、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3、休假方式:週休二日。 4、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4,775元)。 5、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建築工程)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114/05/16~1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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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3 ~ 114/07/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職稱

約僱人員(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市違章建築查報、拆除業務及廣告物相關業務等事項。 2、其他專案性及交辦案件處理等。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汽、機車駕駛執照。 4、工作經驗:不拘(具備都市計畫、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營建管理相關科系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5、語文能力要求:英文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會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聯絡方式

1、符合徵才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4年7月3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 寄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330號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收。(聯絡人:顏先生,聯絡電話:04-23260525)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最高學歷證書 *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600字以內為限) *其他專業證照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2、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3、休假方式:週休二日。 4、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4,775元)。 5、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建築工程)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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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6~1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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