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6/2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24 ~ 114/07/0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濱江街362號(松山機場管制臺) |
| 工作內容 | (一) 協助辦理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及相關行政事項(30%)。 (二) 辦理飛航管制行政業務(20%)。 (三) 公文收發、會簽、加值班費、差旅費申報(30%)。 (四) 其他交辦事項(20%)。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三) 具有Excel、Word等電腦軟體操作及使用能力。 (四) 精通公文者為佳。 |
| 聯絡方式 |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飛航管制科及格人員發報到前1日止(暫估至115年1月中旬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報名: 請於114年7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檢文件)。經審查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電話:02-87702126 陳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6/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4 ~ 114/07/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及相關行政事項(30%)。 (二) 辦理飛航管制行政業務(20%)。 (三) 公文收發、會簽、加值班費、差旅費申報(30%)。 (四) 其他交辦事項(20%)。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三) 具有Excel、Word等電腦軟體操作及使用能力。 (四) 精通公文者為佳。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飛航管制科及格人員發報到前1日止(暫估至115年1月中旬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報名: 請於114年7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檢文件)。經審查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電話:02-87702126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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