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約聘督導(C030334)

公告日 114/06/24
刊登起迄日 114/06/23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聘督導(C030334)
職系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所屬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頭城鎮、員山鄉、羅東鎮)。
工作內容 (一)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二期計畫-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督導業務。 (二)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等行政庶務工作。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3年以上。 2、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二)其他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2、需具備汽機車駕照(需檢具證明文件),自備交通工具。 3、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LibreOffice/ODF文件應用工具)、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4、需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 5、具身心障礙條件者尤佳(須檢具證明資料)。
聯絡方式 (一)月薪資: 1.月支薪額為七等四階376薪點(每薪點:144.4元,折合新臺幣54,294元)至八等七階472薪點(每薪點:144.4元,折合新臺幣68,156元)。 2.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計畫預算經費及年終考核情形辦理。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駕照影本、4.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證照影本、5.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7月4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呂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心防科約聘督導(C030334)」。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心防科電話(03)9322634分機1402鄭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3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聘督導(C030334)

職系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二期計畫-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督導業務。 (二)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等行政庶務工作。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3年以上。 2、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二)其他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2、需具備汽機車駕照(需檢具證明文件),自備交通工具。 3、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LibreOffice/ODF文件應用工具)、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4、需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 5、具身心障礙條件者尤佳(須檢具證明資料)。

聯絡方式

(一)月薪資: 1.月支薪額為七等四階376薪點(每薪點:144.4元,折合新臺幣54,294元)至八等七階472薪點(每薪點:144.4元,折合新臺幣68,156元)。 2.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計畫預算經費及年終考核情形辦理。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駕照影本、4.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證照影本、5.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7月4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呂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心防科約聘督導(C030334)」。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心防科電話(03)9322634分機1402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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