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6/2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23 ~ 114/07/0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南投縣 |
| 工作地點 | 水里工作站(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42號)。 |
| 工作內容 | (一)租地及林業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軟體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者。 (三)具服務熱忱,曾任行政機關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並於信封右下方註明「應徵約僱助理(114年高考林業技術技士增額職缺職務代理人)」;請於114年7月3日前逕寄本分署人事室收(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以郵戳為憑,或以線上應徵方式並夾帶檔案,逾期不予受理(以下文件請以A4 紙張規格,依序排列): 1.應徵人員履歷表(需貼上相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工作經驗內容及期間)。 2.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5.其他訓練、進修證件、各項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二)上述資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如提供資料不實有偽照或變照者,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報名應試人員,經本分署初審通過認定符合資格者,本分署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後1星期內,錄取者通知報到時間。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1至2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起訖時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本處徵才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六)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049-2365226轉3105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6/11~114/06/18
|
公告日期
114/06/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3 ~ 114/07/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一)租地及林業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軟體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者。 (三)具服務熱忱,曾任行政機關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並於信封右下方註明「應徵約僱助理(114年高考林業技術技士增額職缺職務代理人)」;請於114年7月3日前逕寄本分署人事室收(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以郵戳為憑,或以線上應徵方式並夾帶檔案,逾期不予受理(以下文件請以A4 紙張規格,依序排列): 1.應徵人員履歷表(需貼上相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工作經驗內容及期間)。 2.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5.其他訓練、進修證件、各項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二)上述資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如提供資料不實有偽照或變照者,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報名應試人員,經本分署初審通過認定符合資格者,本分署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後1星期內,錄取者通知報到時間。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1至2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起訖時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本處徵才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六)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049-2365226轉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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