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工程員
公告日 | 114/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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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4 ~ 114/06/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本職缺工作地點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台北辦公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2樓) |
工作內容 | 一、休閒農業與農村旅遊之主題農遊、通路開發、拓展及跨域合作、國內外旅遊展覽、推廣活動及多元行銷相關業務之策劃、輔導。 二、國內外休閒農業與農村旅遊資訊網路宣導業務之策劃、輔導。 三、農遊場域食農教育輔導、體驗活動商品化推動、行銷及督導。 四、農村體驗暨永續農業旅遊、補助計畫及綜合協調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土木工程職系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 二、經公務人員高考以上及格者,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農業、觀光、旅遊、行銷等相關業務輔導等經驗尤佳。 六、國內外農業、觀光、休閒、健康管理、行銷、都市計劃、地政或公共行政科系畢業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49)2347711莊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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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4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休閒農業與農村旅遊之主題農遊、通路開發、拓展及跨域合作、國內外旅遊展覽、推廣活動及多元行銷相關業務之策劃、輔導。 二、國內外休閒農業與農村旅遊資訊網路宣導業務之策劃、輔導。 三、農遊場域食農教育輔導、體驗活動商品化推動、行銷及督導。 四、農村體驗暨永續農業旅遊、補助計畫及綜合協調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土木工程職系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 二、經公務人員高考以上及格者,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農業、觀光、旅遊、行銷等相關業務輔導等經驗尤佳。 六、國內外農業、觀光、休閒、健康管理、行銷、都市計劃、地政或公共行政科系畢業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49)2347711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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