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公告日 | 114/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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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4 ~ 114/08/31 |
機關名稱 | 國立中央大學 |
職稱 |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本校體育室室內游泳池(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
工作內容 |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維護游泳池之救生安全與秩序。 2.負責機房例行保養工作及機房操作。 3.管理泳池水質及定期檢測。 4.處理緊急狀況及通報、紀錄。 5.協助體育室活動辦理及各項臨時交辦事項。 6.執行各運動場館營運、安全、清潔、設備、秩序、人員等各項行政業務工作事宜。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
資格條件 |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體育署核發有效之救生員證照。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願意接受本校安排鍋爐操作人員培訓課程、衛生管理人員等工作所需之培訓。 3.具備運動場館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應徵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4年08月31日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 [email protected]) ,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體育室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格式不拘,須包含學經歷、現職說明、自傳、個人相片與連絡方式)。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 03-4227151分機57251-57254, 體育室張組長。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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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4 ~ 114/08/31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維護游泳池之救生安全與秩序。 2.負責機房例行保養工作及機房操作。 3.管理泳池水質及定期檢測。 4.處理緊急狀況及通報、紀錄。 5.協助體育室活動辦理及各項臨時交辦事項。 6.執行各運動場館營運、安全、清潔、設備、秩序、人員等各項行政業務工作事宜。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資格條件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體育署核發有效之救生員證照。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願意接受本校安排鍋爐操作人員培訓課程、衛生管理人員等工作所需之培訓。 3.具備運動場館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4年08月31日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 [email protected]) ,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體育室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格式不拘,須包含學經歷、現職說明、自傳、個人相片與連絡方式)。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 03-4227151分機57251-57254, 體育室張組長。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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