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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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4 ~ 114/06/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 |
工作內容 | 一、活動直播、影像拍攝錄製及後製,及繪圖編排作業。 二、協助經費控管、預算編列等事宜。 三、新聞議題處理及媒體協調聯繫。 四、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基本資格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1年以上。 二、專長需求: 1、 熟悉剪輯軟體、攝影設備操作並具影像企劃能力。 2、 熟悉繪圖軟體、排版軟體並具備相關製圖經驗。 3、 具會計及預算處理、公文處理等相關行政經驗。 4、 具工作熱忱,須能配合晨間平、假日輪值及出差需求。 5、 具備第1或2項專長,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其他事項: 1、 依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5等280報酬薪點僱用。 2、 本(114)年僱用期間自錄取上班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每年依教育部聘僱人員年終績效評核作業要點評核決定次年是否僱用。未獲僱用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 (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學歷證書影本 (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作品等資料,於114年6月30日前以PDF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主旨:『應徵新聞工作小組約僱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新聞工作小組(02)7736-6108范小姐。 五、錄取名額:本職缺正取1名。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人員
114/06/10~114/06/17
|
公告日期
114/06/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4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活動直播、影像拍攝錄製及後製,及繪圖編排作業。 二、協助經費控管、預算編列等事宜。 三、新聞議題處理及媒體協調聯繫。 四、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基本資格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1年以上。 二、專長需求: 1、 熟悉剪輯軟體、攝影設備操作並具影像企劃能力。 2、 熟悉繪圖軟體、排版軟體並具備相關製圖經驗。 3、 具會計及預算處理、公文處理等相關行政經驗。 4、 具工作熱忱,須能配合晨間平、假日輪值及出差需求。 5、 具備第1或2項專長,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其他事項: 1、 依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5等280報酬薪點僱用。 2、 本(114)年僱用期間自錄取上班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每年依教育部聘僱人員年終績效評核作業要點評核決定次年是否僱用。未獲僱用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 (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學歷證書影本 (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作品等資料,於114年6月30日前以PDF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主旨:『應徵新聞工作小組約僱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新聞工作小組(02)7736-6108范小姐。 五、錄取名額:本職缺正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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