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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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4 ~ 114/07/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
工作內容 | (一)製作委員會議暨分組委員會議紀錄及備忘錄事項。 (二)辦理委員會議議程之中翻英事項。 (三)議事資料蒐集及分析事項。 (四)議事文件撰擬及整理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三)工作認真積極、配合度高者。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身分證等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4年7月3日前(以郵戳或本會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送)至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8樓秘書室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秘書室議事科聘用人員(A150080)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本會將以普通掛號寄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 (三)本職缺係代理本會職員請假(預計自114年7月1日至114年9月1日止)期間所遺業務。自報到日起聘用,聘期屆滿,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6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聯絡電話:(02)33438741,林科長。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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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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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24 ~ 114/07/03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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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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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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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一)製作委員會議暨分組委員會議紀錄及備忘錄事項。 (二)辦理委員會議議程之中翻英事項。 (三)議事資料蒐集及分析事項。 (四)議事文件撰擬及整理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三)工作認真積極、配合度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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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身分證等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4年7月3日前(以郵戳或本會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送)至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8樓秘書室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秘書室議事科聘用人員(A150080)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本會將以普通掛號寄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 (三)本職缺係代理本會職員請假(預計自114年7月1日至114年9月1日止)期間所遺業務。自報到日起聘用,聘期屆滿,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6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聯絡電話:(02)33438741,林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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