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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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4 ~ 114/07/0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 |
職稱 |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
工作內容 | 1.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業務、監理檢驗、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等車輛管理業務。 2.辦理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2.具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1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本職務係代理本部職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所遺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視其工作表現最長可至115年12月31日止,倘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即解聘。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23492521。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5個月內。 4.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80薪點至376薪點(折合金額38,948至52,301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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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4 ~ 114/07/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
職稱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業務、監理檢驗、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等車輛管理業務。 2.辦理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2.具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1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本職務係代理本部職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所遺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視其工作表現最長可至115年12月31日止,倘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即解聘。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23492521。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5個月內。 4.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80薪點至376薪點(折合金額38,948至52,3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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