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操作員
公告日 | 113/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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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7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
職稱 | 操作員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工作內容 | (一)軟、硬體設備採購、管理及維護事宜。 (二)電腦機房及網路管理。 (三)資訊行政業務簽辦。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初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具備Unix(Linux)或Windows Server作業系統基礎知識。 (五)具備.Net、JAVA等程式開發經驗及關聯式資料庫系統之使用及管理經驗者尤佳(非必要條件)。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等證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俾憑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6881轉2294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6881轉8073李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操作員
113/11/14~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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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7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職稱
操作員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軟、硬體設備採購、管理及維護事宜。 (二)電腦機房及網路管理。 (三)資訊行政業務簽辦。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初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具備Unix(Linux)或Windows Server作業系統基礎知識。 (五)具備.Net、JAVA等程式開發經驗及關聯式資料庫系統之使用及管理經驗者尤佳(非必要條件)。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等證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俾憑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6881轉2294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6881轉8073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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