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組員
公告日 | 114/06/25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25 ~ 114/07/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衛生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 |
工作內容 | 1. 採購相關業務。 2. 辦公室管理及修繕等行政庶務。 3. 資訊業務管理及資訊網站維護。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但雙重國籍者不得報名;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本甄選公告官職等之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迴避任用、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消極條件限制及其他相關法規或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 3. 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共衛生、護理、醫藥技等相關背景學位者。 4.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等OFFICE軟體操作;另具PhotoImpact、PhotoShop等軟體實務,熟悉資料統計、影像處理編輯等尤佳。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4年7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本次甄選方式先以書面審查,初審合格「擇優」參加甄試。符合甄試資格者之名單預計於114年7月14日下午5時前,公告本中心網站https://www.whhc.gov.taipei/,恕不另行通知。 3.甄選日期及方式:暫訂於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2點舉行面試,屆時 以正式公告為準。 4.甄選地點: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2樓多功能教室。 5.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亦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予錄取。 6.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7.為維持考試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 8.有關甄選事項及甄選結果公告於本中心網站,請應徵人員詳加注意並確實遵守公告內容。 9.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303-3092轉6761沈組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6724人事室魏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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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5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稱
組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採購相關業務。 2. 辦公室管理及修繕等行政庶務。 3. 資訊業務管理及資訊網站維護。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但雙重國籍者不得報名;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本甄選公告官職等之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迴避任用、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消極條件限制及其他相關法規或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 3. 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共衛生、護理、醫藥技等相關背景學位者。 4.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等OFFICE軟體操作;另具PhotoImpact、PhotoShop等軟體實務,熟悉資料統計、影像處理編輯等尤佳。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4年7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本次甄選方式先以書面審查,初審合格「擇優」參加甄試。符合甄試資格者之名單預計於114年7月14日下午5時前,公告本中心網站https://www.whhc.gov.taipei/,恕不另行通知。 3.甄選日期及方式:暫訂於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2點舉行面試,屆時 以正式公告為準。 4.甄選地點: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2樓多功能教室。 5.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亦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予錄取。 6.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7.為維持考試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 8.有關甄選事項及甄選結果公告於本中心網站,請應徵人員詳加注意並確實遵守公告內容。 9.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303-3092轉6761沈組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6724人事室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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