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股長

公告日 114/06/25
刊登起迄日 114/06/25 ~ 114/07/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工作內容 1.綜理衛生保健股業務2.辦理衛生保健業務及召開主任、組長會議3.綜理相關教育法令彙編 4.議會質詢案件彙整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2.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並具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4.具教育行政相關經驗。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1)最近一次的派令(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大學及大學以上各等級學歷之畢業證書(5)英檢能力證明書(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2.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前開應檢附證件資料。3.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獲通知參加面試者,請準備15分鐘簡報,簡報內容應包含「自我介紹」、「任職創新作為」及「未來職務展望」等面向。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5.報名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鄭小姐06-2991111分機776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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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5 ~ 114/07/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綜理衛生保健股業務2.辦理衛生保健業務及召開主任、組長會議3.綜理相關教育法令彙編 4.議會質詢案件彙整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2.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並具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4.具教育行政相關經驗。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1)最近一次的派令(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大學及大學以上各等級學歷之畢業證書(5)英檢能力證明書(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2.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前開應檢附證件資料。3.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獲通知參加面試者,請準備15分鐘簡報,簡報內容應包含「自我介紹」、「任職創新作為」及「未來職務展望」等面向。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5.報名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鄭小姐06-2991111分機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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