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組員
公告日 | 114/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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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5 ~ 114/07/0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屏東縣內埔鄉建興村信義路588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文化館舍營運場域招商暨修繕維護業務。 二、辦理客家文創商品開發業務。 三、辧理有關客家文化推廣活動。 四、辦理有關公共服務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 (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備抗壓性、勇於接受挑戰,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積極認真、主動負責及團隊合作精神,配合單位工作指派及調整,並能執行新興業務推動與諳公文處理。 三、具文化館舍文化事務推展相關工作經驗者。 四、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點選以下「我要應徵」連結,將相關佐證資料完成上傳作業,於線上同意開放本中心調閱履歷,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以下佐證資料請按順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同意本中心於審查資格時使用;請勿寄送紙本資料至本中心: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近及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其他相關證照(如客語、英檢、採購證照等)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如無則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中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未符資格者請勿報名,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並視需要舉行業務測驗,其方式於本中心通知當事人面試或測驗前告知;未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此職缺係預估缺,預計114年9月下旬出缺。 五、聯絡電話:本職缺工作項目請洽(08)7230100轉501江組長;甄選相關問題請洽(037)985558轉902黎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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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5 ~ 114/07/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化館舍營運場域招商暨修繕維護業務。 二、辦理客家文創商品開發業務。 三、辧理有關客家文化推廣活動。 四、辦理有關公共服務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 (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備抗壓性、勇於接受挑戰,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積極認真、主動負責及團隊合作精神,配合單位工作指派及調整,並能執行新興業務推動與諳公文處理。 三、具文化館舍文化事務推展相關工作經驗者。 四、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點選以下「我要應徵」連結,將相關佐證資料完成上傳作業,於線上同意開放本中心調閱履歷,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以下佐證資料請按順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同意本中心於審查資格時使用;請勿寄送紙本資料至本中心: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近及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其他相關證照(如客語、英檢、採購證照等)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如無則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中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未符資格者請勿報名,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並視需要舉行業務測驗,其方式於本中心通知當事人面試或測驗前告知;未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此職缺係預估缺,預計114年9月下旬出缺。 五、聯絡電話:本職缺工作項目請洽(08)7230100轉501江組長;甄選相關問題請洽(037)985558轉902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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