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
專案人員

公告日 114/06/25
刊登起迄日 114/06/25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
職稱 專案人員
職系
職等 相當約僱5等330薪點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屏東市勝利路9號)
工作內容 一、協助執行「116年全國運動會」籌備會各項事務工作。 (一)文書及行政作業(會議資料、工作計畫繕打彙整、窗口聯繫……等一般行政文書業務) (二)籌辦期間各項計畫管理、場館與行銷規劃、經費規劃控管及辦理核銷結案等行政事務。 (三)整合資源並與各單位協調合作,統籌規劃與執行各項籌備事務及執行活動現場工作事宜(含假日出勤)。 (四)活動訊息發布、新聞稿撰寫、粉專小編等網路行銷。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應具備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具教育部體育署全國性大型運動賽會及體育行政經驗,熟悉專案管理、文案撰寫及創新企劃發想,配合賽事融入屏東元素,透過結合運動賽事與地方特色,具整合與執行能力者尤佳。 三、口語表達及溝通能力強,具公務經歷者、及對體育運動具有基本知能與服務熱誠者。 四、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熟悉Office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製作。 五、需有汽車或機車駕照,能配合排班,協助平日、晚間或假日辦理活動之需求,並需配合工作需要作職務調整。 六、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聯絡方式 一、意者檢具文件: (一)履歷表一份(含照片、簡歷)。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 (四)工作經歷、專業證照及其他資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五)汽、機車駕照影本。 (六)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 二、本職缺採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料請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星期一)18:00前,掛號郵寄至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收(地址:900屏東市勝利路9號,聯絡電話:08-7362589分機208,聯絡人:李小姐),信封上請加註「應徵中華民國116年全國運動會籌備會專案人員-(姓名)」,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三、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通知面試,其給分標準如下: (一)、面試順序:依報名順序唱名,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放棄。 (二)、給分標準及甄選內容: (1)書面審查20%。 (2)面試80%:(每人10分鐘):自我介紹、個人經歷、溝通協調能力。 (三)成績計算及審查方式標準: (1)採書面審查及面試計算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2)成績統計後,進行合格名單審查,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錄取者如發現有不良紀錄者,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公告及報到: (一)、錄取名單將由主辦單位以電話通知,並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官網/教育處公告,網址:https://www.ptc.edu.tw。 (二)、錄取人員應依指定時間及地點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五、薪資: (一)、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進用管理要點」辦理。 (二)、比照約僱五等330薪點支薪。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進用期程為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逕行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官網/教育處公告https://www.ptc.edu.tw,不另行通知。 (三)、有關本簡章之疑問,可電洽:(08)7362589分機208李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5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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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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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等

相當約僱5等330薪點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協助執行「116年全國運動會」籌備會各項事務工作。 (一)文書及行政作業(會議資料、工作計畫繕打彙整、窗口聯繫……等一般行政文書業務) (二)籌辦期間各項計畫管理、場館與行銷規劃、經費規劃控管及辦理核銷結案等行政事務。 (三)整合資源並與各單位協調合作,統籌規劃與執行各項籌備事務及執行活動現場工作事宜(含假日出勤)。 (四)活動訊息發布、新聞稿撰寫、粉專小編等網路行銷。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應具備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具教育部體育署全國性大型運動賽會及體育行政經驗,熟悉專案管理、文案撰寫及創新企劃發想,配合賽事融入屏東元素,透過結合運動賽事與地方特色,具整合與執行能力者尤佳。 三、口語表達及溝通能力強,具公務經歷者、及對體育運動具有基本知能與服務熱誠者。 四、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熟悉Office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製作。 五、需有汽車或機車駕照,能配合排班,協助平日、晚間或假日辦理活動之需求,並需配合工作需要作職務調整。 六、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聯絡方式

一、意者檢具文件: (一)履歷表一份(含照片、簡歷)。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 (四)工作經歷、專業證照及其他資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五)汽、機車駕照影本。 (六)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 二、本職缺採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料請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星期一)18:00前,掛號郵寄至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收(地址:900屏東市勝利路9號,聯絡電話:08-7362589分機208,聯絡人:李小姐),信封上請加註「應徵中華民國116年全國運動會籌備會專案人員-(姓名)」,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三、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通知面試,其給分標準如下: (一)、面試順序:依報名順序唱名,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放棄。 (二)、給分標準及甄選內容: (1)書面審查20%。 (2)面試80%:(每人10分鐘):自我介紹、個人經歷、溝通協調能力。 (三)成績計算及審查方式標準: (1)採書面審查及面試計算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2)成績統計後,進行合格名單審查,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錄取者如發現有不良紀錄者,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公告及報到: (一)、錄取名單將由主辦單位以電話通知,並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官網/教育處公告,網址:https://www.ptc.edu.tw。 (二)、錄取人員應依指定時間及地點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五、薪資: (一)、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進用管理要點」辦理。 (二)、比照約僱五等330薪點支薪。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進用期程為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逕行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官網/教育處公告https://www.ptc.edu.tw,不另行通知。 (三)、有關本簡章之疑問,可電洽:(08)7362589分機208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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