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
技士
公告日 | 114/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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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5 ~ 114/07/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嘉義市 |
工作地點 | 本分署嘉義檢疫站(嘉義市西區仁愛路327號) |
工作內容 | 植物檢疫及防疫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及格,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大學以上植病、昆蟲、植保、園藝、農藝等相關系所畢業,具英語能力檢定相當初級以上之證照者尤佳。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與公文處理能力,及具植物防疫檢疫業務經驗尤佳。 (四) 具工作熱忱、溝通能力良好、能獨立作業,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假日出勤。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報名截止日起30日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資格;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4年7 月 2 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上傳。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6/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5 ~ 114/07/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植物檢疫及防疫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及格,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大學以上植病、昆蟲、植保、園藝、農藝等相關系所畢業,具英語能力檢定相當初級以上之證照者尤佳。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與公文處理能力,及具植物防疫檢疫業務經驗尤佳。 (四) 具工作熱忱、溝通能力良好、能獨立作業,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假日出勤。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報名截止日起30日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資格;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4年7 月 2 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上傳。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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