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
副工程司

公告日 114/06/25
刊登起迄日 114/06/25 ~ 114/07/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
職稱 副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平鎮區關爺西路88號(出差地點:包含得不限於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新竹縣、市)
工作內容 1.鐵路及捷運系統之軌道工程、介面協調、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2.需配合輪值假日、日、夜間收工及夜間封鎖斷電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須具下列資格者: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學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3)從事鐵路或捷運之鐵路工程4年以上之工作經驗(具有軌道工程經驗者優先)。 2.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相關證明文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4.經本分局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5.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6.連絡人:葉彥芝 ,電話:(02)82286888轉1201,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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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5 ~ 114/07/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

職稱

副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鐵路及捷運系統之軌道工程、介面協調、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2.需配合輪值假日、日、夜間收工及夜間封鎖斷電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須具下列資格者: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學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3)從事鐵路或捷運之鐵路工程4年以上之工作經驗(具有軌道工程經驗者優先)。 2.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相關證明文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4.經本分局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5.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6.連絡人:葉彥芝 ,電話:(02)82286888轉1201,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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