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約用人員(衛275)

公告日 114/06/25
刊登起迄日 114/06/25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用人員(衛275)
職系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宜蘭市聖後街141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縣114年度「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新型計畫」督導工作。 1.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個別督導,督導的角色係發揮專業指導、教育及支持功能。 2.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團體督導,發揮團體互動、經驗分享等督導功能,可透過內部成員團體督導、個案研討、跨 據點個案研討及聯合團督等方式執行。 3. 督導各據點家照專員服務成效、協助解決問題與困難。 4. 協助家照專員處理困難個案,並主持個案研討會或相關會議。 5. 社區非正式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組織、運用。 6. 維繫跨體系服務網絡轉銜運作。 7. 督導及訓練家照專員之服務品質與審核相關服務紀錄。 8. 各據點家照專員督導管理、計畫服務進度、成果及成效管控。 9. 督導各據點家照專員依本部所訂之開案服務進度及訪視 頻率之規範執行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且具四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3、具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三)具重型機車駕照及小客車汽車駕駛執照,且有公路駕駛經驗。 (四)熟諳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五)具備公文書寫、計畫撰寫能力,且具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新臺幣4萬5,566元。各項加給:具碩士學歷:2,000元、具社工師執照:4,000元、具專科社工師證書2,000元。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7月1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呂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約用人員(衛275)」。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長照所電話(03)9359990分機3281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5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用人員(衛275)

職系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縣114年度「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新型計畫」督導工作。 1.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個別督導,督導的角色係發揮專業指導、教育及支持功能。 2.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團體督導,發揮團體互動、經驗分享等督導功能,可透過內部成員團體督導、個案研討、跨 據點個案研討及聯合團督等方式執行。 3. 督導各據點家照專員服務成效、協助解決問題與困難。 4. 協助家照專員處理困難個案,並主持個案研討會或相關會議。 5. 社區非正式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組織、運用。 6. 維繫跨體系服務網絡轉銜運作。 7. 督導及訓練家照專員之服務品質與審核相關服務紀錄。 8. 各據點家照專員督導管理、計畫服務進度、成果及成效管控。 9. 督導各據點家照專員依本部所訂之開案服務進度及訪視 頻率之規範執行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且具四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3、具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三)具重型機車駕照及小客車汽車駕駛執照,且有公路駕駛經驗。 (四)熟諳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五)具備公文書寫、計畫撰寫能力,且具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新臺幣4萬5,566元。各項加給:具碩士學歷:2,000元、具社工師執照:4,000元、具專科社工師證書2,000元。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7月1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呂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約用人員(衛275)」。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長照所電話(03)9359990分機3281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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