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
約僱技術員
公告日 | 114/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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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5 ~ 114/07/0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 |
職稱 | 約僱技術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五結鄉季新村季水路28之1號 |
工作內容 | 1.協助鴨隻飼養管理及生物安全防疫等工作。 2.協助執行鴨隻試驗相關工作。 3.協助與研究計畫相關之儀器操作及維護。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7月1日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300字以上),並下載附件甄選報名表確實填寫,依序合併掃描上傳下列資料:(1) 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4)小客車駕照、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其他相關專長證照、證書或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2.符合資格者本分所擇優口試、筆試及術科測驗(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因所提供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3.應徵者如獲錄取,應於報到時提供前開證件正本以供查驗,所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供甄選使用,並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4.本甄選職缺經書面審查後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適任人員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5.本職缺係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約僱技術員甄選進用要點」規定僱用,錄取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新進約僱技術員第一次僱用期間為3個月,僱用期滿前依規定辦理初任考核,考核未通過者不予續僱,考核通過者續僱至該年度終了,次年度是否續僱視年終考核結果而定。僱用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所列五等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39.1元)核給每月約新臺幣38,948元(內含自提退休金及勞健保費),如遇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薪點折合率隨行政院規定調整。 6.僱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違背規定,立即解僱;另僱用原因消滅、經費短絀、業務精簡、所佔職缺經上級機關另為其他處分或遇法令、政策修訂致無法進用時,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聯絡電話:03-9503107轉分機201,人事室吳主任。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逕洽水禽科技系鄭主任,電話03-9503107轉分機13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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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5 ~ 114/07/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協助鴨隻飼養管理及生物安全防疫等工作。 2.協助執行鴨隻試驗相關工作。 3.協助與研究計畫相關之儀器操作及維護。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7月1日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300字以上),並下載附件甄選報名表確實填寫,依序合併掃描上傳下列資料:(1) 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4)小客車駕照、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其他相關專長證照、證書或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2.符合資格者本分所擇優口試、筆試及術科測驗(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因所提供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3.應徵者如獲錄取,應於報到時提供前開證件正本以供查驗,所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供甄選使用,並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4.本甄選職缺經書面審查後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適任人員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5.本職缺係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約僱技術員甄選進用要點」規定僱用,錄取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新進約僱技術員第一次僱用期間為3個月,僱用期滿前依規定辦理初任考核,考核未通過者不予續僱,考核通過者續僱至該年度終了,次年度是否續僱視年終考核結果而定。僱用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所列五等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39.1元)核給每月約新臺幣38,948元(內含自提退休金及勞健保費),如遇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薪點折合率隨行政院規定調整。 6.僱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違背規定,立即解僱;另僱用原因消滅、經費短絀、業務精簡、所佔職缺經上級機關另為其他處分或遇法令、政策修訂致無法進用時,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聯絡電話:03-9503107轉分機201,人事室吳主任。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逕洽水禽科技系鄭主任,電話03-9503107轉分機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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