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約聘少年輔導員
公告日 | 113/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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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7 ~ 113/1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
職稱 | 約聘少年輔導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 |
工作內容 | (一)推動本縣少年輔導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類別之一: 1. 第1類: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 2. 第2類: (1)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 心理專業人力須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3) 其他專業人力須取得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碩士學位(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及輔導與諮商學類等)。 (4) 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3. 第3類: (1)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及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3) 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公文書寫能力及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6條之1、第28條不 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四)工作薪資:依上揭資格條件分別敘薪,薪資說明如下: 1.符合第1類資格類別: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元起聘,月酬新臺幣4萬3,773元,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共計4萬4,473元。 2.符合第2類資格類別: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元起聘,月酬新臺幣4萬3,773元,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共計4萬4,473元。 3.符合第3類資格類別:以約聘6等2階(296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元起聘,月酬新臺幣4萬1,528元,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共計4萬2,228元。 (五)工作期間:114年1月1日(預計報到日,但以實際通知報到日為準)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經費若刪減或不足時,將縮短聘用期間,當事人不得提出異議) |
聯絡方式 | (一)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具結書、同意書(請至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少輔專區網站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資格學歷畢業證書、社工師證照(無則免附)、機車或汽車駕照正反面影本,於113年12月5日下班前(寄達/送達縣警局收發室),掛號郵寄宜蘭縣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收(地址: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少年輔導員」,逾期送達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經錄取通知應到職日未到職者,即通知由候補人員遞補,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3-9330202游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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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7 ~ 113/1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職稱
約聘少年輔導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推動本縣少年輔導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類別之一: 1. 第1類: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 2. 第2類: (1)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 心理專業人力須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3) 其他專業人力須取得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碩士學位(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及輔導與諮商學類等)。 (4) 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3. 第3類: (1)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及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3) 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公文書寫能力及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6條之1、第28條不 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四)工作薪資:依上揭資格條件分別敘薪,薪資說明如下: 1.符合第1類資格類別: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元起聘,月酬新臺幣4萬3,773元,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共計4萬4,473元。 2.符合第2類資格類別: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元起聘,月酬新臺幣4萬3,773元,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共計4萬4,473元。 3.符合第3類資格類別:以約聘6等2階(296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元起聘,月酬新臺幣4萬1,528元,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共計4萬2,228元。 (五)工作期間:114年1月1日(預計報到日,但以實際通知報到日為準)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經費若刪減或不足時,將縮短聘用期間,當事人不得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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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具結書、同意書(請至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少輔專區網站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資格學歷畢業證書、社工師證照(無則免附)、機車或汽車駕照正反面影本,於113年12月5日下班前(寄達/送達縣警局收發室),掛號郵寄宜蘭縣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收(地址: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少年輔導員」,逾期送達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經錄取通知應到職日未到職者,即通知由候補人員遞補,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3-9330202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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