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村幹事

公告日 114/06/26
刊登起迄日 114/06/25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新港鄉宮後村嘉民北路1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村里業務及協辦自治、選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於114年 7 月 4 日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近5年考績通知書,6.簡要自傳1份並簽名(600字以內,A4)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上傳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或資料提供不實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 如有疑問請洽電話(05)3742104分機320郭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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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5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1、辦理村里業務及協辦自治、選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於114年 7 月 4 日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近5年考績通知書,6.簡要自傳1份並簽名(600字以內,A4)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上傳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或資料提供不實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 如有疑問請洽電話(05)3742104分機320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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