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組員
公告日 | 114/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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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5 ~ 114/07/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教學助理申請之相關業務。 二、新進教師傳習活動。 三、辦理教學知能研習及教師研習時數認證。 四、教師教學輔導業務。 五、辦理教學優良教師以及優良教材之遴選。 六、辦理教師評鑑業務。 七、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推動、彙辦與管考。 八、教師教學相關計畫或方案之研擬、推動與執行。 九、維護管理本校數位攝影棚相關設備。 十、維護管理本校E-learning平台。 十一、相關法規修訂。 十二、維護管理教學發展中心網站 十三、教學發展中心資安相關業務(資安窗口)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院校畢業(含)以上學歷。 二、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級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活動企劃、執行教育部或其他單位之委辦計畫經驗者尤佳。 四、資訊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具攝影棚拍攝錄製及剪輯、網站建置及維護等專長尤佳。 五、能獨立作業、品行端正、負責盡職、主動積極、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期為114年7月1日,本校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 二、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民國114年7月2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填妥附件「教務處組員職缺甄選報名名冊」、「教務處組員職缺甄選簡歷表」後簽章(未繳交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電子檔(word檔、pdf檔)並請先傳送至張先生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教務處組員)。 四、聯絡人:本校人事室張先生,聯絡電話:(04)22183323。 五、聯絡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六、應送資料證件:(下列證明文件請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及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政府採購法訓練合格證明等,若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 七、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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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5 ~ 114/07/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學助理申請之相關業務。 二、新進教師傳習活動。 三、辦理教學知能研習及教師研習時數認證。 四、教師教學輔導業務。 五、辦理教學優良教師以及優良教材之遴選。 六、辦理教師評鑑業務。 七、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推動、彙辦與管考。 八、教師教學相關計畫或方案之研擬、推動與執行。 九、維護管理本校數位攝影棚相關設備。 十、維護管理本校E-learning平台。 十一、相關法規修訂。 十二、維護管理教學發展中心網站 十三、教學發展中心資安相關業務(資安窗口)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院校畢業(含)以上學歷。 二、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級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活動企劃、執行教育部或其他單位之委辦計畫經驗者尤佳。 四、資訊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具攝影棚拍攝錄製及剪輯、網站建置及維護等專長尤佳。 五、能獨立作業、品行端正、負責盡職、主動積極、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期為114年7月1日,本校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 二、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民國114年7月2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填妥附件「教務處組員職缺甄選報名名冊」、「教務處組員職缺甄選簡歷表」後簽章(未繳交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電子檔(word檔、pdf檔)並請先傳送至張先生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教務處組員)。 四、聯絡人:本校人事室張先生,聯絡電話:(04)22183323。 五、聯絡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六、應送資料證件:(下列證明文件請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及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政府採購法訓練合格證明等,若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 七、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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