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分析師
| 公告日 | 114/06/2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26 ~ 114/07/2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 職稱 | 分析師 |
| 職系 | 資訊處理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
| 工作內容 | (一) 擔任機關資通安全專職人員。 (二) 機關資通安全政策與相關業務之規劃、推動及稽核等事項。 (三) 資通安全及資通安全系統管考、追蹤、稽核等事項。 (四) 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事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與資通安全相關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並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調任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相關系所畢業。 (三) 具資安專業證照(CHFI、ISO 27001Lead Auditor)及資安職能評量證書者尤佳。 (四) 具資訊安全相關業務及履約管理等實務經驗,熟悉資安相關法規(如資通安全管理法、個資法),請於自傳中分項列出辦理各該工作期間年月及工作內容。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級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如無則提供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文能力檢定證明、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及300字自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非現職人員(採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語文能力檢定證明及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於114年 7 月24 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民用航空局民航資訊組劉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分析師職缺」。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資訊組劉小姐(02)2349-6139。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分析師
114/05/22~114/06/20
|
公告日期
114/06/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6 ~ 114/07/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職稱
分析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擔任機關資通安全專職人員。 (二) 機關資通安全政策與相關業務之規劃、推動及稽核等事項。 (三) 資通安全及資通安全系統管考、追蹤、稽核等事項。 (四) 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事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與資通安全相關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並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調任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相關系所畢業。 (三) 具資安專業證照(CHFI、ISO 27001Lead Auditor)及資安職能評量證書者尤佳。 (四) 具資訊安全相關業務及履約管理等實務經驗,熟悉資安相關法規(如資通安全管理法、個資法),請於自傳中分項列出辦理各該工作期間年月及工作內容。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級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如無則提供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文能力檢定證明、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及300字自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非現職人員(採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語文能力檢定證明及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於114年 7 月24 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民用航空局民航資訊組劉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分析師職缺」。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資訊組劉小姐(02)2349-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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