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技士
公告日 | 114/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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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5 ~ 114/06/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衛生技術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8樓(中醫藥司) |
工作內容 | 1. 中藥廠查核及藥證相關業務管理。 2. 辦理藥品查驗登記及法規等相關業務。 3. 辦理中藥違規廣告審查、交查及管理相關業務。 4. 辦理中藥產品屬性判定相關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碩士畢業及藥學、中藥、化學、檢驗、生物科技等相關系所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備2年以上衛生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6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1、陳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282、李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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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5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中藥廠查核及藥證相關業務管理。 2. 辦理藥品查驗登記及法規等相關業務。 3. 辦理中藥違規廣告審查、交查及管理相關業務。 4. 辦理中藥產品屬性判定相關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碩士畢業及藥學、中藥、化學、檢驗、生物科技等相關系所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備2年以上衛生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6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1、陳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282、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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