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主任
公告日 | 114/06/2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27 ~ 114/07/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會計審計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會計室主任(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15號)。 |
工作內容 | 一、主計相關業務。 二、本職缺須兼任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會計室主任職務。 |
資格條件 | 一、具會計審計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例:曾銓審會計審計職系或同一職組其他職系:財稅金融職系、統計職系)。 二、報名人員須符合「主計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 三、本職缺將視報名應徵情形,審酌決定辦理遷調或陞任。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 請先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性,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2. 於公告期限內,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外補職缺公開甄審人員資績評分表(該表請於本處網站/業務項目/人事服務/表單下載使用,網址: https://dbas.gov.taipei/cp.aspx?n=F1DD042CEFF91644) (2) 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 (3) 若有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最近5年可以1.5倍計算訓練進修專業時數,請檢附「web版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之個人通過認證紀錄。 ※以上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若無上傳本處資績評分表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職缺候補名額得為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7208889轉分機7597,洽詢主計處人事室余小姐;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本府衛生局會計室李科員(電話: 02-27208889轉分機716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7 ~ 114/07/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職稱
主任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主計相關業務。 二、本職缺須兼任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會計室主任職務。
資格條件
一、具會計審計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例:曾銓審會計審計職系或同一職組其他職系:財稅金融職系、統計職系)。 二、報名人員須符合「主計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 三、本職缺將視報名應徵情形,審酌決定辦理遷調或陞任。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 請先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性,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2. 於公告期限內,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外補職缺公開甄審人員資績評分表(該表請於本處網站/業務項目/人事服務/表單下載使用,網址: https://dbas.gov.taipei/cp.aspx?n=F1DD042CEFF91644) (2) 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 (3) 若有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最近5年可以1.5倍計算訓練進修專業時數,請檢附「web版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之個人通過認證紀錄。 ※以上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若無上傳本處資績評分表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職缺候補名額得為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7208889轉分機7597,洽詢主計處人事室余小姐;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本府衛生局會計室李科員(電話: 02-27208889轉分機7160)。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