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護理師

公告日 114/06/27
刊登起迄日 114/06/27 ~ 114/07/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工作內容 (一)教職員工傷病照護、緊急救護、校園傳染病防治、追蹤及輔導。 (二)教職員工健康服務與協助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臨校健康服務相關事宜。 (三)執行與推動職業安全衛生計畫與指引,包括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人因性危害預防、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等。 (四)辦理新進與在職教職員工之體格與健康檢查,以及結果分析與資料保存等。 (五)辦理健康講座及健康促進活動,及提供疾病預防、健康諮詢及健康管理。 (六)協助學校護理師有關傷病照護、緊急救護、健康檢查與健康促進活動事宜。 (七)配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之職業安全相關事項。 (八)設備財產、物品、醫材之管理與工作月報表製作。 (九)環境安全衛生中心事務辦理與協助。 (十)配合業務需求機動前往本校桃園校區。 (十一)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二)領有護理師執照,並具有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各款任用資格之一者。 (三)曾任區域級以上醫療機構臨床護理師實務工作經驗3年(含)以上。 (四)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五)具加護病房或急診經驗、EMT或ACLS證照尤佳。 (六)具從事職業安全衛生護理人員工作經驗者尤佳。 (七)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熟悉資訊與網頁管理尤佳。 (八)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本職缺一律採通信報名,請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於114年7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資料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321號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環境安全衛生中心護理師」及白天聯絡電話,應檢附資料如下: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請於末頁「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考試及格證書 4.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職業證書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6.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7.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 8.最近5年獎懲令 (以上均為影本,請依序裝訂) 9.擬任人員具結書(人事人員詢問欄空白即可) 10.[114年環境安全衛生中心護理師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 11.其他(如語言能力證明)等11項資料。 註1:第9-10項資料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進用 項下下載。 註2:第10項資料請以Word檔格式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姓名-應徵環境安全衛生中心護理師職缺」,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檔案。 (二)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含公文寫作、電腦文書處理),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2.有關工作及業務內容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92李組長;另有關報名及甄選部分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13呂組員。 3.視甄試成績酌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職缺預計於114年8月5日出缺,倘現職人員未異動,則不予遞補。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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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7 ~ 114/07/14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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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教職員工傷病照護、緊急救護、校園傳染病防治、追蹤及輔導。 (二)教職員工健康服務與協助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臨校健康服務相關事宜。 (三)執行與推動職業安全衛生計畫與指引,包括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人因性危害預防、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等。 (四)辦理新進與在職教職員工之體格與健康檢查,以及結果分析與資料保存等。 (五)辦理健康講座及健康促進活動,及提供疾病預防、健康諮詢及健康管理。 (六)協助學校護理師有關傷病照護、緊急救護、健康檢查與健康促進活動事宜。 (七)配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之職業安全相關事項。 (八)設備財產、物品、醫材之管理與工作月報表製作。 (九)環境安全衛生中心事務辦理與協助。 (十)配合業務需求機動前往本校桃園校區。 (十一)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二)領有護理師執照,並具有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各款任用資格之一者。 (三)曾任區域級以上醫療機構臨床護理師實務工作經驗3年(含)以上。 (四)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五)具加護病房或急診經驗、EMT或ACLS證照尤佳。 (六)具從事職業安全衛生護理人員工作經驗者尤佳。 (七)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熟悉資訊與網頁管理尤佳。 (八)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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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方式:本職缺一律採通信報名,請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於114年7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資料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321號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環境安全衛生中心護理師」及白天聯絡電話,應檢附資料如下: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請於末頁「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考試及格證書 4.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職業證書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6.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7.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 8.最近5年獎懲令 (以上均為影本,請依序裝訂) 9.擬任人員具結書(人事人員詢問欄空白即可) 10.[114年環境安全衛生中心護理師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 11.其他(如語言能力證明)等11項資料。 註1:第9-10項資料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進用 項下下載。 註2:第10項資料請以Word檔格式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姓名-應徵環境安全衛生中心護理師職缺」,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檔案。 (二)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含公文寫作、電腦文書處理),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2.有關工作及業務內容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92李組長;另有關報名及甄選部分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13呂組員。 3.視甄試成績酌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職缺預計於114年8月5日出缺,倘現職人員未異動,則不予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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