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書記

公告日 114/06/27
刊登起迄日 114/06/26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工作內容 1、文書管理及檔案管理。 2、庶務管理。 3、一般公文處理。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3、具備綜合行政業務之整合與溝通能力;具辦理研考或庶務經驗者尤佳。 4、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限制。 6、熟悉Word及Excel等Office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7、具積極服務熱忱、善溝通及團隊合作精神。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消費者保護處書記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書記
114/04/29~1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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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6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文書管理及檔案管理。 2、庶務管理。 3、一般公文處理。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3、具備綜合行政業務之整合與溝通能力;具辦理研考或庶務經驗者尤佳。 4、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限制。 6、熟悉Word及Excel等Office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7、具積極服務熱忱、善溝通及團隊合作精神。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消費者保護處書記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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