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視察

公告日 114/06/27
刊登起迄日 114/06/26 ~ 114/07/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職稱 視察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19樓(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人事室)
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7月1日(星期二)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27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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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6 ~ 114/07/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職稱

視察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7月1日(星期二)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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