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聘用專員

公告日 113/11/28
刊登起迄日 113/11/28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司法院
職稱 聘用專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工作內容 (一) 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司法行政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法律系、所尤佳)。 (二) 熱忱務實、擅長溝通協調及團隊工作,熟諳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三) 具司法行政經驗或曾辦理兒少保護業務經驗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待遇:大學畢業360薪點(約新臺幣48,600元);碩士畢業392薪點(約新臺幣52,920元);博士畢業424薪點(約新臺幣57,240元)。 (二)報名時應繳交文件(請依序裝訂): 1報名表(請至本院官網首頁/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徵人啟事/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聘用專員報名連結下載。須含600字以內自傳,並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三)甄試程序:採面試及電腦文稿製作測驗。經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並進行電腦文稿擬辦測驗;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足資回郵信封。 (四)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113年12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請以掛號將報名資料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少年及家事廳陳先生收,信封註明「應徵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聘用專員」字樣。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620,陳先生。 (五)錄取公告:本次甄選結果將公告於司法院網站之徵人啟事(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六)本次徵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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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8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司法院

職稱

聘用專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司法行政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法律系、所尤佳)。 (二) 熱忱務實、擅長溝通協調及團隊工作,熟諳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三) 具司法行政經驗或曾辦理兒少保護業務經驗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待遇:大學畢業360薪點(約新臺幣48,600元);碩士畢業392薪點(約新臺幣52,920元);博士畢業424薪點(約新臺幣57,240元)。 (二)報名時應繳交文件(請依序裝訂): 1報名表(請至本院官網首頁/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徵人啟事/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聘用專員報名連結下載。須含600字以內自傳,並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三)甄試程序:採面試及電腦文稿製作測驗。經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並進行電腦文稿擬辦測驗;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足資回郵信封。 (四)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113年12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請以掛號將報名資料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少年及家事廳陳先生收,信封註明「應徵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聘用專員」字樣。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620,陳先生。 (五)錄取公告:本次甄選結果將公告於司法院網站之徵人啟事(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六)本次徵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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