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幫工程司
公告日 | 114/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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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7 ~ 114/07/27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新營區民治市政中心及安平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各1名 地址: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台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15號 |
工作內容 | 一、區域排水及雨水下水道之規劃檢討、設計測量、工程招標、履約管理及後續維護管理。 二、移動式抽水機維護保養、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巡查作業、區域排水清疏。 三、轄區內防汛應變及災害搶救工作之規劃、執行。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本職缺是以具專技高考及格資格而轉任公務人員,故有關權益事項是依照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一)享公保、健保及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按月提繳退休金。 (二)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發給1.5個月年終工作獎金。 (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發給0.5個月或1個月考績獎金。 (四)依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發給婚喪生育生活津貼及子女教育補助。 |
資格條件 | 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及格(土木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結構工程技師、環境工程技師),並領有技師證照(至少1項)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具有執業經歷及實績有證明文件者。 二、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最近三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徵時若尚未取得,請於面試後14日內補交。若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錄取,敬請留意)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及第28條之情事。 四、本職務幫工程司,係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辦理。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者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一)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請於「職稱」「欄位輸入「幫工程司」;機關名稱輸入「臺南市政府水利局」,即可查詢應徵本職缺,並上傳應附的相關證明文件,再按報名送出始完成報名。 (二)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2樓-臺南市政府水利局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專技人員(幫工程司)、○○區(工作地點)」,送達日期以郵戳為憑。 二、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並依序排列郵寄或線上掃描傳送): 1.專技人員(幫工程司)簡歷表 (郵寄者請自行下載列印,並將電子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 陳先生電子信箱) 2.最高學歷證書 3.國家考試及格證書 4.技師證照 5.專業工作年資證明文件 6.專業實務之具體優良事蹟或成果之證明文件 7.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最近三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徵時若尚未取得,請於面試後14日內補交。若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錄取,敬請留意) 三、本次甄選方式為先進行筆試測驗後再面試:(一)面試(滿分100分,佔總成績70%),評分項目為4項:1.學識經驗(30%)2.工作理念(30%)3.發展潛能(30%)4.儀容應對(10%)。(二)書面測驗(滿分100分,佔總成績30%):申論題,測驗時間約30分鐘,使用機關電腦作答。 四、請於114年 月 日前依上述應徵方式及檢附相關證件文件完成報名,逾期或證件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辦理面試及筆試。本次甄選正取2名,並得增列備取4名;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相關疑問請洽06-6322231分機6349陳先生。 五、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項下。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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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7 ~ 114/07/27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區域排水及雨水下水道之規劃檢討、設計測量、工程招標、履約管理及後續維護管理。 二、移動式抽水機維護保養、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巡查作業、區域排水清疏。 三、轄區內防汛應變及災害搶救工作之規劃、執行。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本職缺是以具專技高考及格資格而轉任公務人員,故有關權益事項是依照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一)享公保、健保及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按月提繳退休金。 (二)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發給1.5個月年終工作獎金。 (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發給0.5個月或1個月考績獎金。 (四)依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發給婚喪生育生活津貼及子女教育補助。
資格條件
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及格(土木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結構工程技師、環境工程技師),並領有技師證照(至少1項)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具有執業經歷及實績有證明文件者。 二、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最近三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徵時若尚未取得,請於面試後14日內補交。若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錄取,敬請留意)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及第28條之情事。 四、本職務幫工程司,係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辦理。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一)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請於「職稱」「欄位輸入「幫工程司」;機關名稱輸入「臺南市政府水利局」,即可查詢應徵本職缺,並上傳應附的相關證明文件,再按報名送出始完成報名。 (二)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2樓-臺南市政府水利局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專技人員(幫工程司)、○○區(工作地點)」,送達日期以郵戳為憑。 二、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並依序排列郵寄或線上掃描傳送): 1.專技人員(幫工程司)簡歷表 (郵寄者請自行下載列印,並將電子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 陳先生電子信箱) 2.最高學歷證書 3.國家考試及格證書 4.技師證照 5.專業工作年資證明文件 6.專業實務之具體優良事蹟或成果之證明文件 7.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最近三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徵時若尚未取得,請於面試後14日內補交。若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錄取,敬請留意) 三、本次甄選方式為先進行筆試測驗後再面試:(一)面試(滿分100分,佔總成績70%),評分項目為4項:1.學識經驗(30%)2.工作理念(30%)3.發展潛能(30%)4.儀容應對(10%)。(二)書面測驗(滿分100分,佔總成績30%):申論題,測驗時間約30分鐘,使用機關電腦作答。 四、請於114年 月 日前依上述應徵方式及檢附相關證件文件完成報名,逾期或證件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辦理面試及筆試。本次甄選正取2名,並得增列備取4名;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相關疑問請洽06-6322231分機6349陳先生。 五、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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