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書記

公告日 114/06/27
刊登起迄日 114/06/27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會議安排、報告綜整、系統填報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具有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考試錄取人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聯絡方式 (⼀)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4年7⽉4⽇前,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傳不得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現職(或最近職務)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大頭照。 5.外語能⼒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為配合⾏政院所屬機關⼈員應徵全⾯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非現職人員請以紙本方式報名,依限親送或寄達⾄本局(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A600190),並詳填⽇間聯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 (⼆)經初審合格者,本局得視應徵⼈員之學經歷專⻑擇優通知參加⾯試甄選,時間、地點另⾏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試或未獲遴⽤者不再通知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03-3322101#6796羅⼩姐)。 (三)此書記(A600190)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7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會議安排、報告綜整、系統填報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具有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考試錄取人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聯絡方式

(⼀)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4年7⽉4⽇前,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傳不得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現職(或最近職務)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大頭照。 5.外語能⼒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為配合⾏政院所屬機關⼈員應徵全⾯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非現職人員請以紙本方式報名,依限親送或寄達⾄本局(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A600190),並詳填⽇間聯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 (⼆)經初審合格者,本局得視應徵⼈員之學經歷專⻑擇優通知參加⾯試甄選,時間、地點另⾏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試或未獲遴⽤者不再通知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03-3322101#6796羅⼩姐)。 (三)此書記(A600190)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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