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外國人諮詢服務人員(英語)
公告日 | 114/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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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7 ~ 114/07/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
職稱 | 外國人諮詢服務人員(英語)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8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移工法律諮詢。 二、辦理移工假日休閒活動。 三、辦理移工勞資爭議協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者: (一)具有合法工作權之人士。 (二)具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歷,國外畢業證書需經臺灣駐外辦事處認證。 (三)精通中文、英語,具Tagalog能力者尤佳。 二、電腦基礎文書處理等能力,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三、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如在職證明書、工作證明書等,不接受勞保投保紀錄)。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甄選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或合法工作權之證件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畢業證書需經臺灣駐外辦事處認證 (四)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如在職證明書、工作證明書等,不接受勞保投保紀錄)。 二、請於114年7月10日前(本局收件日期為憑),掛號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黃先生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跨國勞動事務科約用人員(外國人諮詢服務人員(英語)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除履歷表須正本含照片外,餘均為影本,並以A4大小列印,依序由上而下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平放裝入信封內),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繕打收件者姓名、地址,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或薪點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上述甄選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檔案下載(網址:https://lhrb.tycg.gov.tw/News.aspx?n=4962&sms=10466)。 六、工作報酬:薪資37,935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 七、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如因經費來源中止或考核未達續僱標準,則不予續僱。 八、本次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 九、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黃先生,03-3328233#35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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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7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職稱
外國人諮詢服務人員(英語)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移工法律諮詢。 二、辦理移工假日休閒活動。 三、辦理移工勞資爭議協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者: (一)具有合法工作權之人士。 (二)具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歷,國外畢業證書需經臺灣駐外辦事處認證。 (三)精通中文、英語,具Tagalog能力者尤佳。 二、電腦基礎文書處理等能力,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三、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如在職證明書、工作證明書等,不接受勞保投保紀錄)。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甄選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或合法工作權之證件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畢業證書需經臺灣駐外辦事處認證 (四)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如在職證明書、工作證明書等,不接受勞保投保紀錄)。 二、請於114年7月10日前(本局收件日期為憑),掛號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黃先生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跨國勞動事務科約用人員(外國人諮詢服務人員(英語)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除履歷表須正本含照片外,餘均為影本,並以A4大小列印,依序由上而下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平放裝入信封內),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繕打收件者姓名、地址,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或薪點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上述甄選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檔案下載(網址:https://lhrb.tycg.gov.tw/News.aspx?n=4962&sms=10466)。 六、工作報酬:薪資37,935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 七、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如因經費來源中止或考核未達續僱標準,則不予續僱。 八、本次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 九、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黃先生,03-332823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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