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光明國民中學
約聘營養師

公告日 114/06/27
刊登起迄日 114/06/27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光明國民中學
職稱 約聘營養師
職系
職等 6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立光明國民中學(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75號)
工作內容 (一) 菜單設計、營養分析、食譜之研究改進及創新。 (二) 辦理營養教育及評鑑相關業務。 (三) 廚房原物料、器具設備、環境衛生及廚工督導管理與查驗午餐生熟食材。 (四) 辦理學校營養午餐相關行政事務。 (五) 管理營養午餐網頁及宣導刊物。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含教育局交辦業務)。 (七) 其他工作項目悉依「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執行秘書及校園營養師職掌分工表」。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者。 (二) 無營養師法第 6 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事者。 (三) 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經國家考試營養師類科及格,領有營養師證書。 (四) 應具有食品營養、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膳食療養等廣泛之學識及處理實務之豐富經驗。 (五)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自即日起檢具下列證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4年7月4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至臺中市立光明國民中學人事室收(403002 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75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營養師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1.報名表(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證書影本。 5.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6.具結書。(如附件) 7.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其他證明等資料影本(如個人專長證照、兵役證明、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等相關證明等,無則免附)。 (二) 聯絡電話:面試問題請洽(04)23756287分機750、751人事室,工作內容請洽分機721學務處。 二、甄選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甄選方式: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校得視報名人數於114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公佈於本校首頁-重要公告-人事室項下,請務必上網查詢。 (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 甄試日期:114年7月8日(星期二)上午8時20分前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其他報名資料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正本驗畢發還,未帶者視同證件不全不得參加面試,亦不得要求事後補件)並參加上午8時30分面試,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三) 甄試地點:暫定本校2樓會議室。 三、甄選結果:錄取名單於114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s://kmjh.tc.edu.tw/)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請自行查閱。 (一) 正取人員應於本校以電話通知之指定報到時間至本校人事室報到,經通知未依指定報到時間報到以棄權論,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人員薪資自正式僱用日支薪。 (二) 甄選錄取者應於報到後1週內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職務之傳染病或未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三) 本案甄選之職缺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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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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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27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光明國民中學

職稱

約聘營養師

職系

職等

6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菜單設計、營養分析、食譜之研究改進及創新。 (二) 辦理營養教育及評鑑相關業務。 (三) 廚房原物料、器具設備、環境衛生及廚工督導管理與查驗午餐生熟食材。 (四) 辦理學校營養午餐相關行政事務。 (五) 管理營養午餐網頁及宣導刊物。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含教育局交辦業務)。 (七) 其他工作項目悉依「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執行秘書及校園營養師職掌分工表」。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者。 (二) 無營養師法第 6 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事者。 (三) 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經國家考試營養師類科及格,領有營養師證書。 (四) 應具有食品營養、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膳食療養等廣泛之學識及處理實務之豐富經驗。 (五)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自即日起檢具下列證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4年7月4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至臺中市立光明國民中學人事室收(403002 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75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營養師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1.報名表(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證書影本。 5.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6.具結書。(如附件) 7.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其他證明等資料影本(如個人專長證照、兵役證明、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等相關證明等,無則免附)。 (二) 聯絡電話:面試問題請洽(04)23756287分機750、751人事室,工作內容請洽分機721學務處。 二、甄選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甄選方式: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校得視報名人數於114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公佈於本校首頁-重要公告-人事室項下,請務必上網查詢。 (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 甄試日期:114年7月8日(星期二)上午8時20分前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其他報名資料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正本驗畢發還,未帶者視同證件不全不得參加面試,亦不得要求事後補件)並參加上午8時30分面試,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三) 甄試地點:暫定本校2樓會議室。 三、甄選結果:錄取名單於114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s://kmjh.tc.edu.tw/)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請自行查閱。 (一) 正取人員應於本校以電話通知之指定報到時間至本校人事室報到,經通知未依指定報到時間報到以棄權論,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人員薪資自正式僱用日支薪。 (二) 甄選錄取者應於報到後1週內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職務之傳染病或未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三) 本案甄選之職缺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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