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幫工程司

公告日 114/06/27
刊登起迄日 114/06/27 ~ 114/07/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分局本部: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 嘉義工區地址:嘉義市西區林森西路502巷6號附1
工作內容 (一)辦理鐵路、橋梁、隧道、路線、車站站場之土建工程施工、履勘、竣工與驗收等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辦理工程之設計、變更及施工預算編審、監造、品質管理,工程災害處理等事項。 (三)辦理施工期間鐵路行車及公路交通維持之協調、工地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等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備註:本職務之專業加給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並適用「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符合職組職系名稱一覽表可調任資格)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 最近五年考績考列2甲以上。 (四) 具備團隊合作、溝通協調、簡報製作、公務文書作業能力。 (五) 有執行相關土木工程實務經驗,具鐵路或軌道工作經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品管及安衛證照者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形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始受理報名)。
聯絡方式 (一)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 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最新工作內容證明文件)、(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7)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另未錄取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六) 聯絡人:人事室謝小姐 電話:04-22252627分機506。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幫工程司
114/05/02~114/05/16
檢視
工程員
114/02/26~114/03/10
檢視
工程員
114/02/12~114/02/21
檢視
工程員
114/01/24~114/02/07
檢視
工程員
113/12/05~113/12/16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7 ~ 114/07/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鐵路、橋梁、隧道、路線、車站站場之土建工程施工、履勘、竣工與驗收等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辦理工程之設計、變更及施工預算編審、監造、品質管理,工程災害處理等事項。 (三)辦理施工期間鐵路行車及公路交通維持之協調、工地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等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備註:本職務之專業加給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並適用「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符合職組職系名稱一覽表可調任資格)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 最近五年考績考列2甲以上。 (四) 具備團隊合作、溝通協調、簡報製作、公務文書作業能力。 (五) 有執行相關土木工程實務經驗,具鐵路或軌道工作經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品管及安衛證照者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形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始受理報名)。

聯絡方式

(一)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 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最新工作內容證明文件)、(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7)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另未錄取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六) 聯絡人:人事室謝小姐 電話:04-22252627分機506。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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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幫工程司
114/05/02~1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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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114/02/26~114/03/10
檢視
工程員
114/02/12~1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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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114/01/24~1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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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113/12/05~1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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