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技士
公告日 | 114/06/2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27 ~ 114/07/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
工作內容 | 道路、橋樑、水利等工程勘查、設計、監工、驗收等業務及市區道路開闢徵收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報名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檢附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專業證照(如無免附),以上資料均以掃描方式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日期。 4. 連絡電話:04-7560617蘇小姐。 5.錄取公佈:公告於本所網站。 |
聯絡方式 | 連絡電話:04-7560617蘇小姐。 一、本次甄選係預估職缺,若因故未出缺或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現職人員經本所錄用,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由本所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四、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以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技士
114/06/13~114/06/22
|
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7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道路、橋樑、水利等工程勘查、設計、監工、驗收等業務及市區道路開闢徵收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報名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檢附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專業證照(如無免附),以上資料均以掃描方式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日期。 4. 連絡電話:04-7560617蘇小姐。 5.錄取公佈:公告於本所網站。
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04-7560617蘇小姐。 一、本次甄選係預估職缺,若因故未出缺或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現職人員經本所錄用,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由本所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四、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以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