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6/2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27 ~ 114/07/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新竹市北區光華東街60號) |
工作內容 | 1.地價異動校對。 2.製作買賣實例調查估價表。 3.地價指數作業。 4.基準地選定及估價。 5.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估價作業。 6.承辦轄區公文。 7.實價登錄檢核工作。 8.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備查初核。 9.辦理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具本職缺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注重行政倫理。 |
聯絡方式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7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繕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附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章),請確認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資料正確。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325121轉103周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課員
114/05/28~114/06/06
|
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7 ~ 114/07/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地價異動校對。 2.製作買賣實例調查估價表。 3.地價指數作業。 4.基準地選定及估價。 5.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估價作業。 6.承辦轄區公文。 7.實價登錄檢核工作。 8.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備查初核。 9.辦理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具本職缺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注重行政倫理。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7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繕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附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章),請確認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資料正確。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325121轉103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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