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6/27
刊登起迄日 114/06/27 ~ 114/07/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職稱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94號)
工作內容 1. 健康中心環境佈置、清潔維護、設備充實、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 2. 辦理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統計、陳報事宜。 3. 辦理健康管理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及追蹤特殊疾病個案管理工作等。 4. 辦理傳染病防治事宜,包含疾病通報、預防接種、登錄追蹤及防治衛教宣導等。 5. 辦理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聯繫、監測、登錄及通報事宜,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事宜。 6. 協助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及健康教學與活動。 7. 協助推展學校衛生工作,蒐集並彙整衛生教育資料。 8.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疫苗施打等相關事項。 9. 指導師生CPR等緊急救護技巧。 10.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與28條各款情事。 2. 具有公私立醫院臨床護理實務經驗,具學校衛生護理人員之工作經驗尤佳。 3. 具備基本電腦使用能力。
聯絡方式 1.工作內容洽詢02-27356186轉125健康中心,招聘名額額滿後即停止下次甄選作業。 2.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 3.報名方式: (1)親送:請檢具以下表件1份,於甄選前1日下午16:00前親自送達本校健康中心,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及退件。 (2)檢附表件:報名表(含簡歷表)、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明、護理師證書、其他專長證明(相關急救證明等)、經歷證明影本各1份(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頁末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合於甄選人員名單將於甄選前一日下午16:00前公告於學校網頁公布欄。 4.本職缺為侍親留職停薪缺,聘期自114年8月2日(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月15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後,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7 ~ 114/07/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職稱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健康中心環境佈置、清潔維護、設備充實、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 2. 辦理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統計、陳報事宜。 3. 辦理健康管理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及追蹤特殊疾病個案管理工作等。 4. 辦理傳染病防治事宜,包含疾病通報、預防接種、登錄追蹤及防治衛教宣導等。 5. 辦理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聯繫、監測、登錄及通報事宜,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事宜。 6. 協助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及健康教學與活動。 7. 協助推展學校衛生工作,蒐集並彙整衛生教育資料。 8.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疫苗施打等相關事項。 9. 指導師生CPR等緊急救護技巧。 10.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與28條各款情事。 2. 具有公私立醫院臨床護理實務經驗,具學校衛生護理人員之工作經驗尤佳。 3. 具備基本電腦使用能力。

聯絡方式

1.工作內容洽詢02-27356186轉125健康中心,招聘名額額滿後即停止下次甄選作業。 2.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 3.報名方式: (1)親送:請檢具以下表件1份,於甄選前1日下午16:00前親自送達本校健康中心,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及退件。 (2)檢附表件:報名表(含簡歷表)、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明、護理師證書、其他專長證明(相關急救證明等)、經歷證明影本各1份(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頁末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合於甄選人員名單將於甄選前一日下午16:00前公告於學校網頁公布欄。 4.本職缺為侍親留職停薪缺,聘期自114年8月2日(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月15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後,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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