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6/28
刊登起迄日 114/06/27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6004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96號)
工作內容 1.專任美編工作(管理本分署臉書、協助拍照、攝影、影片編輯及後製、海報設計、多媒體文宣),並兼任行政助理,目前配置在執行官助理室協助執行科案卷審核。 2.另共通性工作:公文遞送、文件影印裝訂保管、環境清潔及為民服務工作(接聽電話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基本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男女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二、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三、 特定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甄選為本分署之約用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用人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用人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三)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未滿十年。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五)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聯絡方式 一、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建置於本分署網站(https://www.cyy.moj.gov.tw/),請自行點閱並下載列印。 二、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下列文件,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本分署(嘉義市中山路96號)或專人於本分署上班時間送至本分署1樓收發室,收件人請書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秘書室」並註記:「報名參加約用人員甄選」。 (一)報名表(最近半年內之1吋或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正面)。 (二)簡要自傳表。 (三)具結書(得於測驗口試報到時補正,未補正者,不得參加測試及口試)。 (四)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 (五)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六)一律以白色 A4紙列印或影印,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報名表、簡要自傳表、各項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右上角。 三、報名採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件者,均以本分署收發室收件時間為憑,請特別注意郵寄非以郵戳為憑。逾報名期限送件、收件,均視為未完成報名,不得參加後續甄選,已寄送報名資料亦不予退還。 四、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不得參加測試及口試。 五、採月薪制,美編兼行政助理:月薪新臺幣30,890元。 六、本案聯絡人:秘書室孫專員、聯絡電話(05)2711133分機208,週一至週五9: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30至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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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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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27 ~ 114/07/10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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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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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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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1.專任美編工作(管理本分署臉書、協助拍照、攝影、影片編輯及後製、海報設計、多媒體文宣),並兼任行政助理,目前配置在執行官助理室協助執行科案卷審核。 2.另共通性工作:公文遞送、文件影印裝訂保管、環境清潔及為民服務工作(接聽電話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基本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男女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二、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三、 特定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甄選為本分署之約用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用人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用人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三)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未滿十年。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五)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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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建置於本分署網站(https://www.cyy.moj.gov.tw/),請自行點閱並下載列印。 二、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下列文件,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本分署(嘉義市中山路96號)或專人於本分署上班時間送至本分署1樓收發室,收件人請書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秘書室」並註記:「報名參加約用人員甄選」。 (一)報名表(最近半年內之1吋或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正面)。 (二)簡要自傳表。 (三)具結書(得於測驗口試報到時補正,未補正者,不得參加測試及口試)。 (四)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 (五)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六)一律以白色 A4紙列印或影印,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報名表、簡要自傳表、各項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右上角。 三、報名採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件者,均以本分署收發室收件時間為憑,請特別注意郵寄非以郵戳為憑。逾報名期限送件、收件,均視為未完成報名,不得參加後續甄選,已寄送報名資料亦不予退還。 四、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不得參加測試及口試。 五、採月薪制,美編兼行政助理:月薪新臺幣30,890元。 六、本案聯絡人:秘書室孫專員、聯絡電話(05)2711133分機208,週一至週五9: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30至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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