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技佐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0/28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1號9樓
工作內容 辦理地籍測量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測量製圖職系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者,且最近3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於113年11月11日前至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同意本所調閱履歷,另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並請將下列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1) 現職派令 (2)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3)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 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 其他證明文件 2. 甄審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通知。 3. 若有疑問請洽:人事室簡小姐(聯絡電話(02)2983-649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28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地籍測量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測量製圖職系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者,且最近3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於113年11月11日前至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同意本所調閱履歷,另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並請將下列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1) 現職派令 (2)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3)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 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 其他證明文件 2. 甄審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通知。 3. 若有疑問請洽:人事室簡小姐(聯絡電話(02)2983-649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