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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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7 ~ 114/07/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4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客語深根服務計畫相關文書處理業務事宜。 (二)配合辦理客家委員會相關業務。 (三)協助推廣客家語言文化相關計畫及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客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具客語溝通能力者。 (三)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四)具溝通、協調及整合能力。 (五)熟悉電腦操作(含Word、Excel、PowerPoint)、具文書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僱用期間: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待 遇:250薪點(34,775元) (三)報名期限:自民國114年6月30日起至114年7月4日 (四)報名方式: 1.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書寫簡要自述且經本人簽章)、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客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證書等資料影本(文件請用A4格式,影本各頁均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2.相關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人事室註明應徵約僱職務(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逾期者(郵戳為憑)恕不受理。 3.資格條件經本會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80分以上,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不予退還)。聯絡人:林小姐 電話:07-3368333轉3654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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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7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4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客語深根服務計畫相關文書處理業務事宜。 (二)配合辦理客家委員會相關業務。 (三)協助推廣客家語言文化相關計畫及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客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具客語溝通能力者。 (三)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四)具溝通、協調及整合能力。 (五)熟悉電腦操作(含Word、Excel、PowerPoint)、具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待 遇:250薪點(34,775元) (三)報名期限:自民國114年6月30日起至114年7月4日 (四)報名方式: 1.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書寫簡要自述且經本人簽章)、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客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證書等資料影本(文件請用A4格式,影本各頁均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2.相關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人事室註明應徵約僱職務(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逾期者(郵戳為憑)恕不受理。 3.資格條件經本會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80分以上,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不予退還)。聯絡人:林小姐 電話:07-3368333轉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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