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深坑區深坑國民小學
臨時人員(限具身心障礙證明者)
公告日 | 114/06/30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30 ~ 114/07/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深坑區深坑國民小學 |
職稱 | 臨時人員(限具身心障礙證明者)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報名時請攜帶以下證件,證件審查完畢當場歸還,各項報名文件請影印供甄選備存,並請親自至總務處報名。 (一)身份證正本(已換證者以新證為準,未換證者以原證為準)。 (二)畢業證書正本(以最高學歷審查為準)或其他同等學歷證明。 (三)相片一張。 (四)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健康檢查體檢表(含胸部X光檢查)。 (五)其他證明文件正本。 甄選方式、時間、地點: (一)甄選日期:114年07月11日(星期五)上午09時00分(請攜帶身份證正本應試)。 (二)甄選地點:本校平埔樓2樓會議室。 錄取、報到相關 (一)錄取公告於114年07月11日(五)下午16時以後於本校網站及門口公告。 (二)正取之後一週內,請備妥個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校方審核通過備查,如資格不符由備取者遞補 (三)請錄取者依本校通知時間至總務處辦理報到及簽約。 (四)經錄取者於待通知後上班(依本校通知時間辦理到職),自報到日起試用期3個月。 |
工作內容 | 依「新北市市立各級學校門禁值勤人員勤務作業要點」及本校「警衛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執行工作。 (一)導護:上下學時間,應於校門路口指揮車輛通行,以維護師生安全。 (二)門禁管理:進出大門之人車,校外人士洽公或家長進入,依規定辦理登記換證; (三)監視安全系統之監看、操作及異常狀況處理。 (四)郵件收發、傳達與電話接聽。 (五)校門口及警衛室週邊之環境整潔與維護。 (六)課後及例假日活動支援及各項工程施工時進行時必要之協助。 (七)其他偶發性事件處理及各處室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符合勞動基準法第84-1條之規定,簽訂每月208小時,每日正常工時8至10小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至多12小時。 (一)周一~週五輪班制: 早班:5:30-13:30;午班:13:30-21:30 (二)週六、週日單班制:09:00~17:00 由校方安排假日上班時間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且具國中以上學歷,且溝通能力良好及應對進退得宜者。 (二)需備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三)參與甄選之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四)具有書寫工作日誌及填報各種報表之能力者。 (五)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健康檢查體檢表(需有胸部X光檢查證明)身體健康者(本項可於錄取後(二週內)再行後補,相關費用自付)。 (六)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負法律上之責任: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或曾犯性騷擾、性侵害等相關罪行經判決確定。 (2)曾服公職,因貪污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輔助宣告及監護宣告者。 (6)行為不檢,查證屬實者。 (七)需求特質:參與甄選者需具品行端正、負責守法、熱心有禮貌、能吃苦耐勞。 |
聯絡方式 |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新北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法令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 (一)本校聯絡人:總務處吳主任 連絡電話:02-26624675 轉211 (二)簡章及報名表索取:即日起至114年07月09日(三)下午5時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止,請至本校警衛室索取,或逕上本校網站下載。)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6/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30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深坑區深坑國民小學
職稱
臨時人員(限具身心障礙證明者)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依「新北市市立各級學校門禁值勤人員勤務作業要點」及本校「警衛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執行工作。 (一)導護:上下學時間,應於校門路口指揮車輛通行,以維護師生安全。 (二)門禁管理:進出大門之人車,校外人士洽公或家長進入,依規定辦理登記換證; (三)監視安全系統之監看、操作及異常狀況處理。 (四)郵件收發、傳達與電話接聽。 (五)校門口及警衛室週邊之環境整潔與維護。 (六)課後及例假日活動支援及各項工程施工時進行時必要之協助。 (七)其他偶發性事件處理及各處室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符合勞動基準法第84-1條之規定,簽訂每月208小時,每日正常工時8至10小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至多12小時。 (一)周一~週五輪班制: 早班:5:30-13:30;午班:13:30-21:30 (二)週六、週日單班制:09:00~17:00 由校方安排假日上班時間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且具國中以上學歷,且溝通能力良好及應對進退得宜者。 (二)需備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三)參與甄選之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四)具有書寫工作日誌及填報各種報表之能力者。 (五)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健康檢查體檢表(需有胸部X光檢查證明)身體健康者(本項可於錄取後(二週內)再行後補,相關費用自付)。 (六)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負法律上之責任: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或曾犯性騷擾、性侵害等相關罪行經判決確定。 (2)曾服公職,因貪污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輔助宣告及監護宣告者。 (6)行為不檢,查證屬實者。 (七)需求特質:參與甄選者需具品行端正、負責守法、熱心有禮貌、能吃苦耐勞。
聯絡方式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新北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法令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 (一)本校聯絡人:總務處吳主任 連絡電話:02-26624675 轉211 (二)簡章及報名表索取:即日起至114年07月09日(三)下午5時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止,請至本校警衛室索取,或逕上本校網站下載。)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