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專案行政組員

公告日 114/06/30
刊登起迄日 114/06/30 ~ 114/07/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職稱 專案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
工作內容 一、本校翻譯研究所及科技與兒少英語研究所相關行政業務。 二、各項考試辦理。 三、Spectrum集刊編輯。 四、辦理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職稱:行政組員。 二、薪資:依本校編制外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大學36,885元、碩士 41,209 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或因故離職時,依序通知遞補,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身分:性別不拘。 五、須具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英語溝通能力,檢附英文檢定證明,熟諳電腦文書編輯及影音剪接。 (三)具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認真負責且能獨立作業。 六、聘期:預計自114年9月1日起(以實際通知上班日為準)。 七、工作時間:8~9時上班,17~18時下班(配合學校規定)
聯絡方式 壹、甄選作業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6日(週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需文件: (一)履歷表(如附件格式,請詳列聯絡電話及email)。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相關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影本(含英文、相關技能檢定等)。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E-mail報名。請將報名所需文件備齊,並且合併為單一 PDF 檔,郵寄至徵才信箱 [email protected],檔案名稱及信件主旨為「應徵彰師大翻譯所暨科英所行政組員-OOO」(OOO 為應徵者姓名)。 四、甄選方式:經資料初審後,擇優辦理複試,複試以筆試及面試(實體或視訊)為原則,參加複試名單及複試時間、地點、方式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貳、其他 一、面試時,請備妥相關證件正本以供驗證身分所需。 二、學歷證件經查明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仍予解職,並且自負法律責任。 三、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四、應徵者成績或各方面表現不符本校期望者,本校得從缺不予錄取。 五、凡報名參加本次徵選作業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若有其他未盡事宜,請來電或來信洽詢:林小姐04-7232105 #2552或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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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30 ~ 114/07/16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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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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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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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翻譯研究所及科技與兒少英語研究所相關行政業務。 二、各項考試辦理。 三、Spectrum集刊編輯。 四、辦理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職稱:行政組員。 二、薪資:依本校編制外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大學36,885元、碩士 41,209 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或因故離職時,依序通知遞補,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身分:性別不拘。 五、須具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英語溝通能力,檢附英文檢定證明,熟諳電腦文書編輯及影音剪接。 (三)具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認真負責且能獨立作業。 六、聘期:預計自114年9月1日起(以實際通知上班日為準)。 七、工作時間:8~9時上班,17~18時下班(配合學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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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甄選作業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6日(週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需文件: (一)履歷表(如附件格式,請詳列聯絡電話及email)。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相關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影本(含英文、相關技能檢定等)。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E-mail報名。請將報名所需文件備齊,並且合併為單一 PDF 檔,郵寄至徵才信箱 [email protected],檔案名稱及信件主旨為「應徵彰師大翻譯所暨科英所行政組員-OOO」(OOO 為應徵者姓名)。 四、甄選方式:經資料初審後,擇優辦理複試,複試以筆試及面試(實體或視訊)為原則,參加複試名單及複試時間、地點、方式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貳、其他 一、面試時,請備妥相關證件正本以供驗證身分所需。 二、學歷證件經查明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仍予解職,並且自負法律責任。 三、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四、應徵者成績或各方面表現不符本校期望者,本校得從缺不予錄取。 五、凡報名參加本次徵選作業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若有其他未盡事宜,請來電或來信洽詢:林小姐04-7232105 #2552或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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