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戶政事務所
書記

公告日 114/06/30
刊登起迄日 114/06/30 ~ 114/07/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民雄戶政事務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民雄戶政事務所各辦公室(實際上班地點由本所視業務需要安排)
工作內容 1.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形,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應徵本職缺(採線上報名),並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另將資料掃瞄上傳(請勿拍照上傳):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確認履歷資料正確及完整性並更新個人簡要自述300字(請詳填連絡電話,自傳下方填表人欄位請務必親自簽名,需掃描後另外上傳) (二)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 (三)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所送資料如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三、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核後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連絡電話:05-2262073分機31,人事魏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書記
114/06/23~11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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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30 ~ 114/07/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民雄戶政事務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1.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形,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應徵本職缺(採線上報名),並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另將資料掃瞄上傳(請勿拍照上傳):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確認履歷資料正確及完整性並更新個人簡要自述300字(請詳填連絡電話,自傳下方填表人欄位請務必親自簽名,需掃描後另外上傳) (二)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 (三)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所送資料如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三、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核後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連絡電話:05-2262073分機31,人事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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