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三等230薪點,約31993元)

公告日 114/07/01
刊登起迄日 114/06/30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三等230薪點,約31993元)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
工作內容 1.一般戶政業務(各類戶籍登記申請案件) 2.發放各類書證謄本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且未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曾擔任各縣市戶政事務所具辦理戶政櫃檯業務經驗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4年7月4日前親送、或以郵戳為憑寄達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人事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二、本案職務係考試分發缺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大約到115年3月),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救助或留用。三、本項甄選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四、聯絡電話:03-4521100分機230人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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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30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三等230薪點,約31993元)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一般戶政業務(各類戶籍登記申請案件) 2.發放各類書證謄本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且未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曾擔任各縣市戶政事務所具辦理戶政櫃檯業務經驗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4年7月4日前親送、或以郵戳為憑寄達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人事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二、本案職務係考試分發缺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大約到115年3月),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救助或留用。三、本項甄選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四、聯絡電話:03-4521100分機230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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