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7/01
刊登起迄日 114/06/30 ~ 114/07/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128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化觀光交流,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宣揚及藝文活動之推動規劃等事務。 二、休閒觀光產業之規劃及推動。 三、辦理文化觀光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具調任文教行政職系之資格者。 二、未有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齡退休人員、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限制者。 三、須為現職人員。
聯絡方式 一、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最高學歷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 最近一筆職務派令或銓敘部審定函、4.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完正整上傳於系統以供檢閱。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張主任05-2533321#221、吳小姐05-2533321#222。 三、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課員
114/02/04~114/02/17
檢視
課員
113/12/19~1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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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30 ~ 114/07/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化觀光交流,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宣揚及藝文活動之推動規劃等事務。 二、休閒觀光產業之規劃及推動。 三、辦理文化觀光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具調任文教行政職系之資格者。 二、未有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齡退休人員、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限制者。 三、須為現職人員。

聯絡方式

一、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最高學歷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 最近一筆職務派令或銓敘部審定函、4.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完正整上傳於系統以供檢閱。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張主任05-2533321#221、吳小姐05-2533321#222。 三、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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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04~1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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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9~1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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