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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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30 ~ 114/07/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4等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達仁鄉復興路14號(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
工作內容 | 辦理民政課及社會課相關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職務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電話:089-702249轉605 連絡人: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人事室黃主任 (二) 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並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簡表【直式橫書格式、自傳需詳列,填表人請簽章】 3.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4.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5.全戶戶籍謄本 6.電腦操作使用或軟體相關訓練或證照。 7.證照、英語檢定證書、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族籍證明(無者免附)。 (三)1.應徵資料請詳載能聯絡到之電話,並於114年7月6日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逕送本所人事室;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甄選職缺依書面審核擇優通知面試;暫訂7月10日上午10時進行面試。 3.參加應徵者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4.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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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30 ~ 114/07/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4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辦理民政課及社會課相關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職務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聯絡方式
(一)電話:089-702249轉605 連絡人: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人事室黃主任 (二) 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並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簡表【直式橫書格式、自傳需詳列,填表人請簽章】 3.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4.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5.全戶戶籍謄本 6.電腦操作使用或軟體相關訓練或證照。 7.證照、英語檢定證書、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族籍證明(無者免附)。 (三)1.應徵資料請詳載能聯絡到之電話,並於114年7月6日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逕送本所人事室;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甄選職缺依書面審核擇優通知面試;暫訂7月10日上午10時進行面試。 3.參加應徵者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4.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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