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專員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0/28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40號)
工作內容 (一) 文書研考相關業務(公文系統、稽催、教育訓練、交通部公文檢核等) 。 (二) 擔任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稽查員,辦理稽核業務。 (三) 勞務承攬派駐人員管理相關業務。 (四) 職工管理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相關業務。 (五) 性別影響評估及性別平等相關業務。 (六) 監察案件、專案管制案件管理。 (七) 秘書室重要專案執行。 (八)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相當學歷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資格,現任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且無調任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最近5年考績(成)3年列甲等以上者。 (四)以現任或曾擔任工作項目所列業務經驗者為優,請於自傳或附件中分項列出辦理工作期間年月及工作內容。 (五)具備電腦操作技能、簡報、文書行政聯繫處理能力,以及注重團隊合作,工作積極進取,可配合嗣後業務輪調調整。 (六)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訓練及格。 (七)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須填寫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請上傳下列證明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者須附駐外單位驗證原本及國內權責機關驗證之中譯本)。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上傳得調任本職系之審定函等資格證明)。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 6.英語檢定證明文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資料影本等(無則免附)。 (二)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應繳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及電話:業務問題請洽秘書室楊小姐(02)23496766、人事問題請洽人事室楊小姐(02)23496731。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月20日以後開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公告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28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文書研考相關業務(公文系統、稽催、教育訓練、交通部公文檢核等) 。 (二) 擔任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稽查員,辦理稽核業務。 (三) 勞務承攬派駐人員管理相關業務。 (四) 職工管理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相關業務。 (五) 性別影響評估及性別平等相關業務。 (六) 監察案件、專案管制案件管理。 (七) 秘書室重要專案執行。 (八)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相當學歷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資格,現任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且無調任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最近5年考績(成)3年列甲等以上者。 (四)以現任或曾擔任工作項目所列業務經驗者為優,請於自傳或附件中分項列出辦理工作期間年月及工作內容。 (五)具備電腦操作技能、簡報、文書行政聯繫處理能力,以及注重團隊合作,工作積極進取,可配合嗣後業務輪調調整。 (六)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訓練及格。 (七)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須填寫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請上傳下列證明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者須附駐外單位驗證原本及國內權責機關驗證之中譯本)。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上傳得調任本職系之審定函等資格證明)。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 6.英語檢定證明文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資料影本等(無則免附)。 (二)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應繳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及電話:業務問題請洽秘書室楊小姐(02)23496766、人事問題請洽人事室楊小姐(02)23496731。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月20日以後開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公告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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