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7/0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30 ~ 114/07/0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人事室: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之2號。 |
| 工作內容 | (一)各項會報及指裁示等綜合事項彙整。 (二)警文職人員休假補助費申請審核作業(含國民旅遊卡及各項貸款優惠)。 (三)結婚、生育、喪葬、子女教育補助及殮葬補助費等生活津貼補助費申請審核事宜。 (四)因公涉訟輔助案審查。 (五)因公傷殘慰問。 (六)文職人員儘後召集作業。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人事相關經驗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檢附資料: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自傳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與擬任工作有關之經歷佐證資料等。個人履歷表格式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首頁之事求人/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下載。 (二)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上傳前開佐證資料。 (三)聯絡人:陳小姐(連絡電話:02-22390026分機363705) (四)備註: 1.本職缺屬人事室科員提報考試需求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預計自核定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2.月支報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薪,薪點折合率依據行政院114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00000011號函規定,以每點新臺幣139.1元計算(約折合新臺幣38,948元)。 3.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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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30 ~ 114/07/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各項會報及指裁示等綜合事項彙整。 (二)警文職人員休假補助費申請審核作業(含國民旅遊卡及各項貸款優惠)。 (三)結婚、生育、喪葬、子女教育補助及殮葬補助費等生活津貼補助費申請審核事宜。 (四)因公涉訟輔助案審查。 (五)因公傷殘慰問。 (六)文職人員儘後召集作業。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人事相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自傳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與擬任工作有關之經歷佐證資料等。個人履歷表格式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首頁之事求人/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下載。 (二)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上傳前開佐證資料。 (三)聯絡人:陳小姐(連絡電話:02-22390026分機363705) (四)備註: 1.本職缺屬人事室科員提報考試需求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預計自核定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2.月支報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薪,薪點折合率依據行政院114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00000011號函規定,以每點新臺幣139.1元計算(約折合新臺幣38,948元)。 3.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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