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駕駛
公告日 | 114/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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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1 ~ 114/09/30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職等 | 薪資:按薪點高低每月薪資範圍為新臺幣 32,210 元至 38,110 元(薪點120點至170點,依個人服務年資核定辦理)。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00號) |
工作內容 | 1、 公務車輛駕駛。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薪資:按薪點高低每月薪資範圍為新臺幣 32,210 元至 38,110 元(薪點120點至170點,依個人服務年資核定辦理)。 |
資格條件 | 1、 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工。 2、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3、 行為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4、 需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
聯絡方式 | 聯絡人:人事室警員洪辰龍02-25538943 詳細工作內容請洽:行政組(總務) 劉巡佐 02-25532639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1 ~ 114/09/30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職稱
駕駛
職系
無
職等
薪資:按薪點高低每月薪資範圍為新臺幣 32,210 元至 38,110 元(薪點120點至170點,依個人服務年資核定辦理)。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公務車輛駕駛。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薪資:按薪點高低每月薪資範圍為新臺幣 32,210 元至 38,110 元(薪點120點至170點,依個人服務年資核定辦理)。
資格條件
1、 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工。 2、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3、 行為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4、 需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聯絡方式
聯絡人:人事室警員洪辰龍02-25538943 詳細工作內容請洽:行政組(總務) 劉巡佐 02-2553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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