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工程員
公告日 | 114/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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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1 ~ 114/07/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公寓大廈、廣告物管理等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土木工程或建築工程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考試或任用法規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法院(原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處分,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 4、須能配合輪調本局各單位及所屬機關。 |
聯絡方式 | 應檢具之證件及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公務人員應徵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有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相關證明文件或土木工程技師證書、建築師證書等專業證照及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亦請併同檢附(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 另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成授權者,將無法參加甄選。未於MyData繕打簡要自述者,視為初審不合格。 甄選通知: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得視甄選情形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5個月。 備註: 1.本局辦公環境良好、交通便利,具多元之陞遷管道,未來發展性佳,歡迎踴躍投件。 2.另如欲瞭解本局相關業務內容,請連結下列網址閱覽 http://www.publicwork.ntpc.gov.tw/ 聯絡人:鍾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841 傳真號碼:02-2968606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1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公寓大廈、廣告物管理等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土木工程或建築工程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考試或任用法規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法院(原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處分,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 4、須能配合輪調本局各單位及所屬機關。
聯絡方式
應檢具之證件及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公務人員應徵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有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相關證明文件或土木工程技師證書、建築師證書等專業證照及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亦請併同檢附(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 另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成授權者,將無法參加甄選。未於MyData繕打簡要自述者,視為初審不合格。 甄選通知: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得視甄選情形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5個月。 備註: 1.本局辦公環境良好、交通便利,具多元之陞遷管道,未來發展性佳,歡迎踴躍投件。 2.另如欲瞭解本局相關業務內容,請連結下列網址閱覽 http://www.publicwork.ntpc.gov.tw/ 聯絡人:鍾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841 傳真號碼:02-2968606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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